首页化妆品成分库 › 羟基乙酸
配方合规一键扫描上传配方,41 地区 74 国法规逐条比对,输出限量超标与备案缺项清单预约演示 →
自家推广

羟基乙酸

GLYCOLIC ACID
缓冲剂 基质成分

最简单的α-羟基酸(AHA),常用作pH缓冲剂或去角质剂。它有助于去除死皮细胞,提亮肤色并改善肤质。 已收录于中国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》(IECIC),未列入本站收录的中国限用/禁用清单。 另有 16 个地区/组织对其作出规定。

CAS
79-14-1
EINECS
201-180-5
IECIC 序号
5274
四法域速判
CN已收录 IECIC(序号 5274)收录 ≠ 限量
EU未列入禁限清单未收录 ≠ 无限制
US≤ 50%行业申报用量
ASEAN分品类限量见下方矩阵
数据更新于 2026-08-20 · 每条限值均标注出处
01

浓度数据与使用限制

53 条 · 覆盖 16 个地区/组织
使用部位
中国CN
欧盟EU
美国US
东盟ASEAN
通用限制
驻留型
淋洗型
喷雾/气雾
面部
身体皮肤
发用产品
眼部区域
指甲
黏膜区域
已收录IECIC 5274未设上限
未列入禁限清单未收录 ≠ 无限制
≤50%
≤10%
≤50%
≤0.05%
≤50%
≤14.29%
≤4.5%
≤0.49%
≤4.1%
≤0.06%
法规强制上限评估/行业用量已收录/未列入禁限清单本页暂无该部位数据

〔评〕= CIR 评估用量、〔用〕= 行业申报用量、〔历〕= 已上市最高历史使用量,均非法规限值;无角标为法定强制上限。 欧盟:本站收录的禁限用清单未见本成分,未收录 ≠ 无限制。 中国:法定限值仅存在于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禁限用/准用清单(本表红格);未列入清单的成分无法定限量,仅有 IECIC 已上市最高历史使用量(〔历〕)——过渡期的简化安评曾以其为上限(该通道已于 2025-05-01 关闭,现仅接受完整版),超出仍需完整毒理评估。目录收录 ≠ 设定限量。

法规依据 · 本页限值的原始出处(按来源去重)

共收录 53 条规定,覆盖 16 个地区/组织。

法规依据地区数值性质版本日期条数原文
FDA 自愿化妆品注册项目(VCRP)行业用量统计美国(US)行业申报用量2013-11-1512原文 ↗
东盟化妆品指令(ASEAN Cosmetic Directive)附录 2025-12东盟(ASEAN)法规限量2025-12-123
美国化妆品成分评审专家组(CIR)安全评估结论美国(US)CIR 结论限值2

⚠️ 只有标「法规限量」的来源是法定强制上限;「已上市最高使用量」「CIR 背书用量」「行业申报用量」均非法规限值。「原文」列指向该来源的官方发布物;未给出链接的来源为纸质/需登录获取的官方文本。

另有 36 条规定来自以下 14 个地区/组织(具体限值数值需登录 INCILABS 平台查看):
澳大利亚(AU)BN加拿大(CA)印尼(ID)KH韩国(KR)LAMM马来西亚(MY)菲律宾(PH)沙特(SA)新加坡(SG)泰国(TH)越南(VN)
这张矩阵里,你的配方超标了吗?
上传配方表,41 地区 74 国限量逐条比对,10 秒出超标与备案缺项清单
预约演示 →自家推广
02功效方向16

柱长为国内备案共现件数,属市场相关性,不代表成分具备该功效。

保湿14,3884 篇证据 →
祛痘2,3287 篇证据 →
控油1,9503 篇证据 →
去角质1,4626 篇证据 →
祛斑美白4715 篇证据 →
修护06 篇证据 →
去屑06 篇证据 →
抗皱05 篇证据 →
护发05 篇证据 →
防晒04 篇证据 →
防脱发04 篇证据 →
滋养04 篇证据 →
紧致04 篇证据 →
舒缓03 篇证据 →
03配伍相互作用与使用警示2
使用与稳定性警示 1
使用限制
使用AHA预处理增加了紫外线辐射产生的晒伤细胞数量,表明对阳光的敏感性增加。 当配方用于消费者使用时,使用说明必须包括每日使用防晒保护。

⚠️ 以上警示由 AI 自 CIR / SCCS 公开评估报告抽取整理,未经人工逐条审定,仅供配方设计参考,不构成安全性结论。

配伍相互作用 1
低 1
功效干扰 · 与 glycerin
甘油似乎与水溶性AHA有很强的亲和力,由于甘油不能大量渗透角质层,它会影响AHA分子的渗透。 考虑甘油与AHA的比例,因为高浓度的甘油可能会降低AHA的渗透。

低风险级记录中含相容性结论("未观察到反应/通常兼容"类),并非全部为需规避的禁忌。

04杂质情况按原料级别关注项
关注项
说明
限值/要求
来源
heavy metals
重金属
≤10ppm
日本医药部外品原料规格(JSQI)
arsenic
重金属
≤2ppm
日本医药部外品原料规格(JSQI)

美国 CIR 安全评估报告:乙醇酸有确定的纯度标准;技术级含有较高的杂质,不推荐用于化妆品。 杂质限值以实际采购原料的 COA 与供应商规格书为准;本页仅列出评估报告中记载的关注项,未列明数值处标注「本页暂无数据」,不代表无要求。

本页法规数据由 INCILABS 从各国官方法规原文结构化整理并标注出处版本;法规存在修订时滞与地区解释差异,正式申报/备案请以主管机构最新公告原文为准。文献证据栏的研究结论属原作者观点。本页仅陈述法规与文献事实,不构成对任何成分的安全性评价或使用建议。
INCILABS 英思美妆 · 化妆品配方中心——让每一版配方,落地即合规 · 覆盖 41 地区 74 国家法规引擎
沪ICP备17054233号-9 · 沪公网安备31010502007584号
原料询价

手机与邮箱至少填写一项,方便我们联系您